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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公证处2021年元旦放假通知
发布日期:2020/12/31 15:29:29 来源:天津市北方公证处
尊敬的当事人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现将我处“元旦”放假时间通知如下:
1月1日(周五)至1月2日(周六)休息。
1月3日(周日)正常值班接待。
1月4日(周一)恢复正常上班。
特此通知
请您合理安排时间,如有不便,敬请谅解。
祝大家元旦快乐!
天津市北方公证处
2020年1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