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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监管公证申请材料清单
发布日期:2018/9/12 17:04:50 来源:天津市北方公证处
序号 |
提交材料名称 |
原件/复印件 |
份数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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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公证申请表 |
原件 |
1 |
申请人应签名、盖章、捺指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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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自然人 |
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|
原件 |
1 |
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:护照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(澳门)居民身份证等。 |
3 |
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|
原件 |
1 |
现役军人、境外人士除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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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法人或其他组织 |
主体资格证明 |
原件/复印件加盖公章 |
1 |
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: 1、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: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; 2、其他材料: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; 3、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 |
5 |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|
原件 |
1 |
||
6 |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身份证件 |
原件/复印件加盖公章 |
1 |
||
7 |
合同(协议) |
原件/复印件加盖公章 |
1 |
当事人之间签署的涉及拟监管款项的合同(协议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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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合同(协议)涉及的财产权利证明 |
原件 |
1 |
合同(协议)内容如涉及的应提交,例如不动产登记证书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股权证明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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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合同(协议)各方一致同意由公证机构对相关款项进行监管的证明 |
原件 |
1 |
合同(协议)已包含相关约定的无需提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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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委托书 |
原件 |
1 |
非自然人本人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,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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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受托人身份证件 |
原件 |
1 |